储能中国网获悉,6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实施意见》表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项目配储规模达到470万千瓦以上,用户侧储能规模达到3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力争到600万千瓦。
《实施意见》指出,2021年及以后河南省年度风光开发方案中的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按照开发方案中承诺的储能配比配置储能设施,储能投运时间不能晚于新能源项目投运时间;如未投运,电网不得调度及收购其电力电量。鼓励已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功率的1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同一调度区域内,优先消纳储能配置比高、时长长的新能源项目电力电量。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