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中国网获悉,8月8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现阶段,爬坡辅助服务的供应商包括山东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并网公用发电机组(包括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暂不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独立储能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参与爬坡辅助服务的直调公用发电机组、独立储能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须按并网管理有关规程规定装设AGC装置,同时AGC装置性能指标满足调度运行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编制说明中指出,当前系统的调节能力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在现货市场运行中,部分时段已出现系统调节能力不足的情况,2022年实时市场共出现爬坡能力不足219次,时段占比0.625%,其中顶峰爬坡179次,主要集中在1~5月份,调峰爬坡(新能源弃电后仍不平衡)40次,发生在2月份。系统调节能力不足,一方面导致产生尖峰电价,增加了用电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系统二次调频压力,不利于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更好地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山东能源结构转型与电力市场建设协调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运营,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我办组织编制了《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办。
电子邮箱:scjgc@cnea.gov.cn
传 真:0531-67800757
1、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2、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