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中国网获悉,6月15日,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表示,指单点接入不超过 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户用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无需纳入全省年度建设方案。
利用土地建设的不超过6兆瓦的地面光伏电站(含结合农业大棚、牲畜养殖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暂需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管理,未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并网。
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电网企业探索在消纳困难变电站(台区)集中配置或租赁独立储能设施、提高 “ 群调群控 ” 能力。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