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尔津粤水电”)与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签订《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布尔津粤水电拟在布尔津县新建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1座,规模200MW-800MWh,站内采用集装箱式磷酸铁锂电池与变流升压一体舱,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及送出线路。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布尔津县电化学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309-654321-60-01-992098。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1座,规模200MW-800MWh,站内采用集装箱式磷酸铁锂电池与变流升压一体舱。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及送出线路。
(二)项目投资额度
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10月-2024年10月。
(四)双方权利义务
1.布尔津县人民政府权利和义务
布尔津县人民政府支持布尔津粤水电在布尔津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给予绿色通道支持,协助布尔津粤水电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2.布尔津粤水电权利和义务
布尔津粤水电在布尔津县辖区内进行项目的整体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项目开发的资金、技术、设备,在协议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